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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需要提供的材料: 01.邀请涵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出生年月日)逗留天数,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联系方式,负责人签字(必须适用原件,到公证处公证!) 02.担保函表原件(在塞浦路斯外交部网上下载,填完后到公证处公证!)
二.国内需要提供的材料: 01.护照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 02.照片3张,近期半年的白底护照相片(规格3.5*4.5cm) 03.身份证复印件 0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0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05.中方派遣函英文1张,派遣函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派遣信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收入,此行的目的,逗留天数和行程,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回来继续在公司上班(使用公司信签纸书写) 06.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07.申请表;(我单位提供) 08.机票订单(我单位出具) 09.行程日程安排 10.已付过费用的酒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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