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一份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两张近照; 02.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 03. 航空公司出具的往返机票订单; 04. 在国家区域内整个停留期间的居住和接待担保; 05. 经济担保(银行出具的证明); 06. 在申根国家区域逗留区间有效的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 07. 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及户口各页复印件; 08. 由雇主出具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雇主批准其旅游假期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还须标明雇主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加盖上公司印章,还须写明该证明签发人的姓名、职务,并由其签字; 09. 在一张空白纸上用中文写清申请人的地址和电话; 二、补充资料、信息及注意事项: 01. 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翻译成法文或英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 02. 所有复印件都必须使用A4复印纸; 03. 使馆不接受通过信件递交的申请,并保留询问和索取补充材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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