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邀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邀请方的邀请信;(必须是原件!!!) 04. 邀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05. 邀请人在丹麦的签证复印件; 06. 邀请人在丹麦的银行账单和工作证明;二、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一张签证申请表格;(我单位提供!) 0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若有旧护照也需要提供!) 03. 申请人的工作证明; 04. 申请人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单; 05. 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原件,并且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我单位可以办理认证!)。 如是访友不用提供。 06. 身份证复印件。 07. 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完整的复印件。 08. 申请人的两张两寸的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 09. 申请人若有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资料也请尽量提供;(比如银行卡流水单,房产证等)三、注意事项: 01. 如果申请人刚从丹麦回来并且在丹麦停留了90天,您蒋不能立刻申请短期探亲,您的下一次进入丹麦的时间必须是3个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