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需具备以下资格: 1、必须是持有北京、上海、厦门、天津、杭州、广州、南京、重庆、成都、深圳、济南、西安、福州、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户口的居民。
二、台湾通行证办理方法: 1、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至上海 北京 厦门市出入境管理局自行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 2、将通行证于指定日期内交至我社,以便我社为您办理入台证。
三、办理通行证需要以下资料: 1、台湾通行证原件;(含有台湾个人旅游签注G签) 2、申请赴台个人游申请书和行程表 3、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印于一张A4纸上;(彩色打印) 4、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全页彩色扫描件) 5、大陆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明; A、大陆紧急联系人必须与出行者有亲属关系(最好是同一户口簿). B、大陆紧急联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清晰印于一张A4纸上)及整本户口簿复印件) 6、台湾地区的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如没有需提供住宿酒店及电话) 7、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尺寸要求长4.5公分,宽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的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不得超过3.6公分) 8、年满20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财力证明(3选1) A、公司开具的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加盖公司公章。 B、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必须注明已冻结,冻结期到旅行回来后。 C、银行开立核发金卡对账单并加盖公章之证明文件 9、年满18岁至20岁的在校学生 A、不用提供财力证明,仅需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B、需要父母同意书。 10、18岁以下儿童: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申请台湾个人游,必须由直系亲属:只限父或母陪同前往。 B、与父母通行的,如户口簿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只需提供整本户口簿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体现与同行的父母亲关系的,则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周期: 01、我处收到完整的材料后,分批次送签;递交到出入境管理局后8个工作日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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