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三张照片和申请表格;(我单位可以出具) 02. 护照第一页复印件; 03. 护照上须有目的地国的签证; 04. 全程机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我单位可以出具; 05. 足够资金担保(每天约合300元人民币的外汇或国际通用信用卡); 06. 有关申请人在华职业的材料;(例如:单位的介绍信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07. 酒店预定单;(我单位可以出具) 08. 医疗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人民币)和国际意外保险;(我单位可以出具) 09. 中国公民:户口本原件、户口各页复印件及译文;(我单位可出具翻译件) 10. 其它国家公民:有效的在华居留证、复印件及译文; 在一张空白纸上用中文写明申请人的在华地址和电话。 注意:所有材料都必须经翻译成法文或英文并加盖翻译印章;我单位可以翻译并加盖专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