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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邀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法方出具的邀请函,写明访问目的!! 02. 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开具的接待证明;(尽量开具!) 03. 接待者的工资证明或银行帐单!! 03. 接待者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和居留证复印件!!
二、国内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01. 两张照片和一份填写完整的短期签证申请表和附加表;(我单位负责制作) 02. 护照原件并附护照前5页复印件和其他全部签证复印件; 03. 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即30万人民币)的治疗的专用保险;(我单位可以代办) 05.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所有页及备注的复印件; 06. 身份证复印件; 07. 工作证明信;(加盖公章) 08.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09. 如果申请人已经退休,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如果没有退休证,请提供相关的退休证明信) 10. 申请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 11. 经航空公司确认的往返机票的预订单;(我单位免费出具) 12. 如果申请人已经结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3. 如果申请人有房产和汽车,请提供房产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14. 如果有其他能能证明个人财力的材料,请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比如: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债券/基金等)
三、 对于未成年人的签证申请人: 01. 未成年人的出生公证书; 02. 父母双方同意其赴法的声明公证书; 03. 对于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还须提供父母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和监护权证明原件; 04. 以上公证书需要经过外交部认证;(我单位可以办理领事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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