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邀请方应提供以下材料: 01.申请D 类签证的基本文件(工作许可,或居住许可); 02.外方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03.立陶宛雇主的签证信;
二.国内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01.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02.一张近期彩色护照照片(35×45mm); 03.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在签证有效期截止后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护照首页有个人信息页面的复印件一张; 04.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 请提供下面材料:1)劳动合同,2)工资明细,3)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05.原工作单位证明信,此信须注明工作单位的全称,地址,电话,传真及信末签字盖章,注明签字人的职务及全名。信中要说明:申请人的职务,工资,工作时间(具体到年,月)- 必须用英文,或中文+英文翻译; 06.职业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07.文化程度证明(学校的毕业证)——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8.签证费 (现金); 09.有效的医疗保险(保额2万里特,保期为在立陶宛的停留时间,任何保险公司,只要保险在立陶宛生效),保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在立陶宛期间的生活费用(工作合同); 11.往返机票订单; 12.户口本(所有页)英文公证书(只限中国公民)。 13.还可能需要出具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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