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邀请方所需材料: 1. 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明/审核证书(原件及3份复印件) 2. 德国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具备课程所需语言能力的证明 或者参加德国语言学校的与大学学业衔接的语言速成班(为时至少3个月,每周不少于20课时)的证明和已经交纳整个课程学费的收据原件以及速成班后与大学学业直接衔接的证明(同大学的联系、录取通知书、申请被批准的证明等)
二、国内申请人所需材料: 1. 3份用德文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居留申请表(RK 1200申请表 2. 4张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3.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并附上护照照片页的3份复印件 4. 3份亲笔签名的符合外国人居留法第55条要求的声明;(我单位制作) 7. 若申请人已经获得大学毕业证书或者职业培训证书,必须出具(原件和3份复印件,附德文 翻译) 8. 表格式个人简历(德文,原件和2份复印件) 9. 留学动机书(德文,原件和2份复印件),详细叙述留学的原因和留学对将来(在中国)的职业生涯的影响。泛泛而谈的、没有针对性的动机说明书不适合签证申请,有可能导致拒签。 10. 一直延续到开学的医疗保险证明,确保自入境德国后一直有医疗保险。 11. 留学期间的资金费用证明,下述方式中的任一种: a) 在德国境内的一家银行账户上存有为期一年至少7608欧元的存款证明(限使用存款 的账户)原件及2份复印件 b) 符合外国人居留法第68条要求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c) 关于在德国境内的一家银行存有为期一年不低于7608欧元的不可撤回的银行担保原 件及其2份复印件 d) 获奖学金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只有持有德国高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才能直接到本馆签证处面交签证申请,不必通过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程序,不需要提供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3份复印件 中国大学的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或(如大学尚未毕业)高考成绩单、各学期的成绩单和在读证明的原件和3份复印件,并附德文译文。
2.艺术生和音乐生: 想先通过艺术或音乐院校录取考试、之后入学的申请人或者已经被录取的申请人请直接到本馆签证处面交签证申请。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明以及艺术或音乐学校/学院的邀请函。
3.奖学金获得者: 通常情况下,在处理获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官方资助的奖学金(如德国学术交流中心 (DAAD)、InWent等)或者欧盟官方资助的奖学金(如Erasmus等)的学生的签证申请时无需主管的外国人管理局的介入,签证申请在递交留德人员审核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得到办理。
4.个别情况下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材料不齐,不予受理,申请将被退回。申 请人须按照预约流程重新约定时间。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申请表和签证须知均免费。本馆不要求必须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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